2.4.1. 為什麼稱作 IPv6, 而非繼 IPv4 之後稱為 IPv5 ? 在任何 IP 標頭中,前 4 位元是為協定版本號所保留的。所以理論上一個協定的版本號在 0 和 15 之間都是可以的:
* 4 己經為IPv4所使用.
* 5 為串流( Stream )協定所保留 (STP, RFC 1819 / 網際網路串流協定第二版)(不曾真正公開使用過)
因此下一個可以用的號碼是 6, 因此 IPv6 就這樣誕生了!
2.4.2. IPv6 位址:為什麼 IPv6 位址位元數要這麼長? 在設計 IPv4 的時候,人們認為 32 位元的長度足夠全世界使用。回頭看看這些年來,32 位元就現在和未來幾年來仍足以使用. 然而,32 位元過不久將不能滿足各種網路設備對全球 IP 位址的需求。想一想將來要連結網路的移動電話,汽車 (包括電子總控系統), 烤麵包機,冰箱,照明開關...
所以設計者選擇了 128 位元,是今天 IPv4 大小 (2^96) 與長度的 4 倍.
雖然實際可使用的大小可能比它看起來的還要小。這是因為現在的定義位址設計,64 位元被用於界面識別. 另外 64 位元則用於路由。假設於目前嚴格的集合階層 (/48, /35, ...), IPv6 所能提供的位址空間仍可能有耗盡的一天,但在可見的將來中應仍不會發生.
您可由 RFC 1715 / The H Ratio for Address Assignment Efficiency and RFC 3194 / The Host-Density Ratio for Address Assignment Efficiency. 中得到更進一步的資訊
2.4.3. IPv6 位址:為什麼在新的設計裡位元數這麼少? 雖然,可能有些人在考慮 IPv8 和 IPv16, 然而這些設計無論從接受和執行都是那麼的遙遠. 目前 128bit 對於標頭和數據傳輸延遲來說是最佳的選擇. 考慮到在 IPv4 和 IPv6 的最小最大傳輸單位 (MTU), 它們分別是 576 位元組和 1280 位元組, IPv4 的標頭長度為 20 位元組和 (最小值,加上 IPv4 位址選項可以增大到 60 位元組), 在 IPv6 的標頭中則是 48 位元組 (固定不變的), 標頭分別占它們 MTU 的 3.4% 和 3.8%, 這意味著兩個協定標頭所造成的負載幾乎相同. 更多位元的位址需要更大的標頭,因而佔據更大的負載.
同樣,考慮到正常連結的 MTU 最大值 (像現在的以太網): 1500 位元組 (特別的例子:Jumbo frames 使用了 9k 位元組). 最終,如果在要傳輸的第三層封包中 10% 或 20% 都用來傳送位址而非封包內容,這可能不是個很好的設計方式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