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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知者的安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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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书时,你不只是为那本书付费,也是在为那些有可能被退回和销毁的书付费 无论出版商做不做电子书,他们所拥有的内容的数字版已经存在于网上了。有的是通过扫描+文字识别技术制作的,而大部分热门书则是网友合力誊抄的。 尽管 DRM 的初衷在于保护老板们的权利,防止完美的数字拷贝被非法传播,但实际上它对于盗版毫无作用。每一个人们需要的数字媒体文件都会有人免费供应,不管是通过破解 DRM,还是拷贝未受 DRM 保护的文件,还是从未受保护的类比拷贝重新合成一份数字版本。DRM 唯一的作用就是令合法消费数字媒体的用户感到郁闷,同时遏制了方兴未艾的数字发行市场。 为数字媒体文件设置 DRM 是一种在数学、技术和智力上都已经破产的做法。它完全达不到其防止盗版的目的,倒是会带来相当多的负面效果:限制消费者对其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内容所拥有的合法权利,并动辄以民事惩罚或刑事起诉相威胁。 按照成本和需求定价是好的,但这个成本和需求应该是你所卖的实际产品的成本和需求,而不是以另外一种成本和需求完全不一样的产品为基准!

这种做法是不合逻辑的,这不是在卖电子书,而是在确保电子书的销售不影响精装本纸书的销量。 --from [阅读的未来] 电子书的前世今生(上),